一、评委产生办法
由《中国CIS年鉴》编委会推荐十位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形象设计、企业管理、品牌价值评估、传播学、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担任评委。并产生评审标准。
二、参评资格与评奖办法
凡入选《中国CIS年鉴》的作品(详情请参阅中国广告杂志2003年第5期)按国际惯例依照国家工商局商标分类法(详见《中国CIS年鉴》第一卷附录)进行分类评比。各参评作品分别计分,综合评审,降幂排列,取前十名。
三、评审标准细则
1、品牌设计
□原创性
□明确深刻的理念
□精巧的艺术构思 (如一形多意、音形合一)
□鲜明的品牌形象
2、品牌保护
□申报商标
□国内商标
□驰名商标
□国际商标
3、品牌管理
□品牌制度
□品牌手册
□品牌管理机构
4、品牌传播
□地区性媒体
□省级媒体
□国家级媒体
□国际级媒体
□品牌发布会
□其他媒体传播
5、品牌价值
□权威机构颁发的品牌价值评估证书
□品牌价值逐年递增
6、加分条件
□弘扬中华民族文化,具有民族特色,体现时代精神
□华人设计师为国际公司设计
□被国际组织采用
□对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
□对于媒体创新做出贡献
□服务少数民族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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