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品牌年鉴》第2002/2004卷 金奖评审标准
 

 

 

一、评委产生办法

由《中国CIS年鉴》编委会推荐十位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形象设计、企业管理、品牌价值评估、传播学、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担任评委。并产生评审标准。

 

二、参评资格与评奖办法

凡入选《中国CIS年鉴》的作品(详情请参阅中国广告杂志2003年第5期)按国际惯例依照国家工商局商标分类法(详见《中国CIS年鉴》第一卷附录)进行分类评比。各参评作品分别计分,综合评审,降幂排列,取前十名。

 

三、评审标准细则

 

1、品牌设计

□原创性

□明确深刻的理念

□精巧的艺术构思 (如一形多意、音形合一)

□鲜明的品牌形象

2、品牌保护

□申报商标

□国内商标

□驰名商标

□国际商标

3、品牌管理

□品牌制度

□品牌手册

□品牌管理机构

4、品牌传播

□地区性媒体

□省级媒体

□国家级媒体

□国际级媒体

□品牌发布会

□其他媒体传播

5、品牌价值

□权威机构颁发的品牌价值评估证书

□品牌价值逐年递增

6、加分条件

□弘扬中华民族文化,具有民族特色,体现时代精神

□华人设计师为国际公司设计

□被国际组织采用

□对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

□对于媒体创新做出贡献

□服务少数民族地区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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