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评委产生办法 由《中国CIS年鉴》编委会推荐十位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形象设计、企业管理、品牌价值评估、传播学、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担任评委。并产生评审标准。   二、参评资格与评奖办法 凡入选《中国CIS年鉴》的作品(详情请参阅中国广告杂志2003年第5期)按国际惯例依照国家工商局商标分类法(详见《中国CIS年鉴》第一卷附录)进行分类评比。各参评作品分别计分,综合评审,降幂排列,取前十名。   三、评审标准细则   1、品牌设计 □原创性 □明确深刻的理念 □精巧的艺术构思 (如一形多意、音形合一) □鲜明的品牌形象 2、品牌保护 □申报商标 □国内商标 □驰名商标 □国际商标 3、品牌管理 □品牌制度 □品牌手册 □品牌管理机构 4、品牌传播 □地区性媒体 □省级媒体 □国家级媒体 □国际级媒体 □品牌发布会 □其他媒体传播 5、品牌价值 □权威机构颁发的品牌价值评估证书 □品牌价值逐年递增 6、加分条件 □弘扬中华民族文化,具有民族特色,体现时代精神 □华人设计师为国际公司设计 □被国际组织采用 □对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□对于媒体创新做出贡献 □服务少数民族地区   |